出轨买豪宅送豪车,离婚后讨回67万?二审改判:过错方无权要钱
这事儿说起来挺扎心,一个已婚男人背着老婆,跟个小16岁的姑娘好上了,还大手一挥给对方买房买车,砸进去67万多。结果俩人也分了手,男人转头就告上法庭,要把钱追回来。一审让他拿回七成,可到了二审,风向彻底变了,法院直接驳回了全部诉求。
说白了,就是那句老话,做错了事,就别指望法律还能给你撑腰。 先看这笔账是怎么算出来的。吴某今年47岁,住在喀左县,女方谷某31岁。俩人从2019年初就开始来往。那时候吴某还没离异,家里还有原配。一审法院查得细,吴某给谷某买了套房,房子登记在谷某名下,由她管理和使用。
吴某掏了首付款和相关费用,还给谷某转钱还房贷,这一项加起来就有38.28万余元。 房子还没捂热乎,车又来了。2019年10月,谷某买了一辆奔驰,车价20.23万元。吴某又是付定金,又是交首付,还帮着买了车险、办了购置税,后续还往谷某账户里打钱还车贷。
这些钱加起来是17.42万余元。现在那辆车已经被谷某转卖了,但钱确实是从吴某口袋里出去的。 除了房车,日常开销也没落下。2020年8月,谷某签了一份家装合同,工程款7万元。8月4日,吴某给谷某转了2.5万元,说是装修首付。
没过几天,8月9日和30日,他又分两次给装修公司负责人转了4.4万元,备注写着“装修预付款”。从2020年10月到2021年4月,吴某又陆陆续续给了谷某7笔钱,总共5.1万余元,用来买家电和日常用品。
这些零零碎碎的钱,加在一起也有12万余元。 把这些账目合起来看,吴某一共为谷某花了67.7万余元。这笔钱花出去的时候,吴某还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。2021年1月,吴某起诉要和原配吴女士离婚。3月,法院判准了。
吴女士不服,提起上诉,二审法院在同年7月维持原判。至此,吴某才正式恢复了单身状态。 两人关系的变化发生在2024年6月。这时候吴某已经离婚快三年了,但他和谷某却因为矛盾闹掰了。谷某明确表态,不再跟吴某保持恋人关系,也不打算跟他登记结婚。
两人就此分手。感情没了,吴某心里这笔账就翻出来了,他把谷某告到法院,要求返还那67.7万余元。 一审法院的看法是,吴某在给谷某买房买车、装修、买东西的过程中,目的是期待将来能一起结婚过日子。这属于附条件的赠与。
既然条件没达成,谷某就该还钱。但法院也注意到,两人刚开始交往时,吴某还没离婚,这种行为违背公序良俗,双方都有错。所以,法院定了个比例,让谷某按70%返还,也就是47.4万余元。 一审判决出来后,谷某不服,提起了上诉。

她请求二审法院改判,驳回吴某的所有诉讼请求。二审法院怎么看?他们指出,吴某在原配婚姻还在存续的时候,就跟谷某搞对象,还花钱给她买房买车。这明显是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,搞不正当男女关系。他把家里的财产送给别人,严重违背公序良俗,这个赠与行为本身就是无效的。
二审法院的逻辑很清晰。吴某为了维持这段不正当关系,才把钱送出去。这种基于不法目的的赠与,本身就违法,也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既然吴某是过错方,是他主动破坏了自己的家庭,那么他现在反过来想要回这些钱,法律是不支持的。
也就是说,你犯错在先,就别指望事后还能全身而退。 于是,9月20日,朝阳市中院作出了二审判决。撤销一审判决,改判驳回吴某的全部诉讼请求。这意味着,那67.7万余元,吴某一分都拿不回来了。谷某也不用吐出一分钱。
这个结果,看似有点狠,其实是在维护一种基本的道德底线和法律秩序。 再看另一个案子,性质类似,但主角换了。河南焦作的崔先生,1982年生人,2006年和妻子结婚,三年后生了孩子小崔。孩子上初中时,去了焦作市区的一所学校住校,后来又改成走读。
因为妻子没工作,就去了市里陪读。谁能想到,这个陪读,陪出了一个大窟窿。 崔先生发现,妻子和当地一所中学的历史老师周某有了不正当关系。他俩的妻子还是初中同学,两家孩子玩得好,妻子也就认识了周某。2022年,一次妻子喝醉后,崔先生看到了手机里的聊天记录,才知道家里出了这等事。
他心里难受,但想着上有老下有小,怕伤了孩子,就先忍了下来。 接下来两年,从2022年到2024年,崔先生多次发现妻子和周某的聊天记录,甚至有人上课期间还在聊。矛盾爆发的导火索是孩子生病住院。刚出院第二天,妻子就把她和周某的事儿告诉了自己。
崔先生觉得这无法接受,随即办理了离婚手续。那年,孩子升入焦作那所中学,但因为受刺激太大,一直休学到现在。 离婚后,妻子离开了焦作,崔先生独自照顾孩子。孩子身体不好,频繁住院,崔先生把心思全扑在孩子身上。
周某的妻子是崔先生的同学,一直在他面前求情。但崔先生咽不下这口气。2025年,周某曾提出,每周抽自己耳光,拍视频发给崔先生。但这事儿没坚持几周就黄了。崔先生觉得,对方连这点承诺都守不住,自己也没啥好谈的了。
2025年8月11日,周某写了一份《忏悔书》。他在里面承认,2022年至2024年间,与崔先生的妻子发生不正当关系,且双方都在婚姻存续期,导致崔先生婚姻破裂。这份文件,成了崔先生心里的刺。他觉得周某应该受到严惩,不想再忍了。
2026年3月,他向焦作那所中学举报,随后又向焦作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举报。 截至记者发稿,这事儿已经过去了三个月。崔先生说,有关部门一直没给他反馈处理结果。7月29日,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了周某,对方得知意图后,直接挂了电话。
记者又找到那所中学,相关负责人王某说,这事儿已经报到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,正在调查中,预计8月初会有结果。 王某透露,学校接到举报后,找周某谈过话。周某承认有问题,学校就把他的职务和教学任务停了,让他等着纪检部门的调查结果。
王某也挺惋惜,说学校好不容易培养出一个干部,结果弄成这样。崔先生的孩子学籍在那儿,但一直没去上学。 记者还联系了焦作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的工作人员。对方确认,崔先生多次现场询问进度,但目前还没有最终处理意见。
工作人员说,知道崔先生着急,等有结果会第一时间通知他。值得一提的是,周某之前还被评过2017年度的“最美教师”。这反差,想想都让人唏嘘。 这两个案子放在一起看,味道就不一样了。一个是出轨男想追回送给情人的钱,被法院按下了;另一个是出轨女和老师,家长逼着道歉,纪检介入。
法律对财产的处理,看重的是行为的合法性和道德性。如果你是通过破坏家庭得来的关系,还想从中捞回好处,那基本是没戏的。道德的亏欠,有时候是用金钱补不回来的。

